前進斯里蘭卡投資-台商的困難與機會點在哪裡?
南亞(South Asia)是由七個國家組成,依人口數量順序排列,分別是印度、巴基斯坦、孟加 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及馬爾地夫,土地 面積合計448萬平方公里。根據IMF的統計資料,至2015年底,南亞六國人口合計達16億8,105萬人,占全球人口 約23%。其中印度人口將近13億,為世界人口 第二大國;巴基斯坦及孟加拉人口亦分別有1億 8,000及1億5,000萬,龐大的人口數量帶來的相 關效益不容小覷。
南亞各國民生產業普遍落後,各國政府均十分歡迎外人投資,除帶來資金外,亦能夠學習外資之生產及管理技術,以提升自身產業水準,並帶動上中下游之相關產業成長,以免長期淪為勞力密集之代工國家。因此各國均廣設加工或是自由貿易區,多數提供外資可100%擁有股權及享有五到十年不等之免稅優惠,已成日、韓等我國競爭對手之熱門投資地點。
南亞地區16億多的人口,加上勞動成本相對低廉,南亞多數國家人口密集度及勞工供應數量充沛,加上薪資成本相對低廉,如:孟加拉等;抑或如印度有13億人口之龐大內需,投資當地可同時兼顧內銷與外銷市場,十分適合前往投資布局。我商可就南亞之投資環境優勢,重新思考海外布局投資策略。
除一般商品拓銷外,南亞各國基礎建設多數仍待積極發展,多數國家更是缺電情形嚴重,政府除自身積極鼓勵當地業者或 外商積極投資基礎建設工程如發電廠等外,亦仰賴世界銀行 (World Bank)或亞洲開發銀行(ADB)之金援,用以建設及 改善當地環境,致每年政府採購商機案源甚多,許多政府採購案為國際標案,我商應可加以考慮前往爭取。
另據IMF的統計,2015年南亞六國GDP合計達2兆6,508億美元。另2015年南亞各國經濟成長率以不丹及印度7.7%及 7.3%領先,除尼泊爾為3.4%外,其餘各國均有4.2%以上的 經濟成長率,整體表現亮眼(詳參下表)。
斯里蘭卡投資環境基本資料
依據世界銀行統計資料,斯里蘭卡平均國民生產毛額已達4,065美元,較南亞鄰近之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等高,惟貧富差距甚大,2013年世界銀行資料顯示仍有近15%人口每日所得低於5美元,斯國盼積極加強基礎建設投資,以帶動低所 得人口進入勞動市場。依2017年世界銀行統計,斯國手機普及率約60%、家戶冰箱 擁有率為40%,世界銀行認為,造成斯國人民貧窮主要因為農業比重過高,農業就業人口佔全部斯國就業人口28%。斯國政府亦持續鼓勵外商投資,以增加就業機會。斯里蘭卡目前已與美國、澳 洲、比利時、盧森堡、丹麥、芬蘭、埃及、中國大陸、印度、韓國、新加坡等國簽署雙邊投資協定,對投資者保護尚佳。
斯里蘭卡為促進外商直接投資,允許外人直接投資大多數產業,並由斯國投資委員會決定投資獎勵措施。該委員會目前管理全國12個加工出口區。獲該委員會認 可之外國投資者可享受稅務優惠及豁免關稅待遇。政府已把旅遊休閒、基礎設施、 知識服務、公用事業、服裝、出口製造、出口服務、農業及教育列為九大重點投資領域,並為這些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供特別優惠。目前斯國允許100%外人直接投資有關商業、貿易、製造業,對農產品加工、遠洋漁業等允許40%外人直接投資。
斯里蘭卡市場策略建議
一、外商在當地經營現況
2014年斯里蘭卡前五大外資來源為荷蘭(18.61億美元,佔18%)、英國(13.81億美元,佔13%)、印度(9.96億美元,佔9.5%)、瑞士(8.51億美元,佔8%)、模里西斯(8.38億美元,佔8%),主要投資於紡織成衣及觀光產業。
二、臺(華)商在當地經營現況
我商陽明、萬海、長榮等海運業者均在斯國設置營運據點。我商另亦投資紡織、食品等產業,惟因在當地之我國業者較少,尚未成立臺灣商會。
三、勞工素質
斯里蘭卡識字率達92.6%,勞工素質穩定,具備基礎英文能力,惟缺乏具備如工程、會計、法律、建築等特殊技能之勞工,另因內戰後斯國政府重視國內各宗教平等,國定假日較多且勞工較不願配合加班,投資者宜注意。北部地區因基礎設施較差,使勞工較易染病,健康程度較低,影響工作效率。教育程度較高之斯國勞工多尋求海外工作機會。依2014年統計,斯國共有840萬名受雇勞工,其中45%受雇於服務業、26%受雇於工業、29%投入農業生產。
四、投資機會
斯里蘭卡內戰於2009年結束迄今約10年,各項產業均有待開發。鑒於我商在紡織、旅遊、農業、水產養殖、基礎建設、汽機車零組件等甚具全球競爭力,加以斯國人民較為誠實可靠,且平均國民生產毛額達3,912美元,屬於較高中間所得國家,亦有基本消費能力,建議我商可考量來斯國進行投資布局。
五、投資獎勵措施
為促進外商直接投資,斯里蘭卡允許外人直接投資大多數產業,並由斯國投資委員會決定投資獎勵措施。該委員會目前管理全國12個加工出口區。獲該委員會認可之外國投資者可享受稅務優惠及豁免關稅待遇。政府已把旅遊休閒、基礎設施、知識服務、公用事業、服裝、出口製造、出口服務、農業及教育列為九大重點投資領域,並為這些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供特別優惠。目前斯國允許100%外人直接投資有關商業、貿易、製造業,對農產品加工、遠洋漁業等允許40%外人直接投資,並禁止外人直接投資於資本額低於100萬美元之零售業。
六、貿易關稅
1.關稅制度
斯里蘭卡關稅制度是根據商品類別和關稅分類代碼系統來制定的。對於根據重量從量徵稅的貨物,應徵稅重量根據毛重或者扣除包裝箱的重量或者淨重來計算。從價課稅以成本、保險費和運費為基礎,通常可分為4類:
(1)必需消費品,原材料和零配件的稅率為5%。
(2)供商業和工業用的半成品與物資的稅率為12~25%。
(3)一般稅率為60%。
(4)與國產商品相競爭的非必需品和奢侈品的稅率從50~100%不等。
2.進口管制
(1)進口單證
A.信用證:斯里蘭卡海關規定,進口的即期付款交單信用證有效期為180天。為進口奢侈品要向商業銀行預付100%的信用證預付款。若通過商業銀行交付進口費用,該進口費用在7500美元以下者,允許交付承兌交單而不用信用證。
B.商檢證:現斯里蘭卡標準研究所(The Sri Lanka Standards Lnstitute,簡稱SSI)和海關對下列8種進口商品進行強制性品質檢驗:罐頭魚,煉乳,家用電器的開關、插頭、插座和聯接線,家用電燈燈座和電爐以及電燈泡。為確定該商品是否符合進口標準,進口商在開信用證之前應向SSI遞交一份事先檢驗報告。但是,上交的報告需由斯標準研究所所做的測試結果而定。
C.進口許可證:有些貨物為了國家安全而由政府統一管理經營,或出於保護本國工業的原因而需要進口許可證,如進口武器、對人體有害的化工產品、大米、小麥、土豆、汽車、奶粉、紡織品、木製品和紙製品等。
D.發票:需要一式3份,其中至少有一份附有簽名的原件。發票上應寫明下列事項:詳細的商品名稱、價格(是離岸價還是到岸價)、型號、運費和保險費需分別寫明。若是紡織品,應準確地說明織物的成分。若是車輛應注明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是否新車或二手貨,或者舊車翻新。香水、化妝品或香精應寫明每一容器中的加侖數量以及總量。
E.提單:對每批貨的提單數量沒有特別規定。提單上一般說明發貨人姓名、收貨人姓名和地址、到達港口的目的地、商品名稱、運費及其他費用、提單的總數、運輸公司確認在船上收到托運貨物後的簽字。空運貨單(The Air Way Bill)可以代替提單。
3.入關須知
從海上運輸到達斯里蘭卡的可倫坡港或特亭可馬利港,船舶到港之日起,一般3個晴天工作日之內完成交貨裝卸並付裝卸費。按海關法規定,從貨物到港之日起,托運人有3天的特許日期。如果貨物到港之日起7個晴天工作日後托運人才完成交接貨物,則需支付等於兩倍的裝卸費和交貨費。若托運人在海關銷售貨棧完成交貨,須支付附加運費。
若某些貴重貨物是在特設完全圍欄的櫃檯貨棧交貨,托運人須支付櫃檯費和與交貨有關的雜項服務費。對於危險品貨物,托運人需支付兩倍於硬體稅率的特別稅。從船上卸下的全部貨物均可貯存於過境貨棧或托運人結關期間指定的碼頭。自特定船舶卸下的貨物貯存於主要過境貨棧,這種貨棧稱為“特許貨棧”。如特許貨棧不能貯存全部貨物,可在海關的同意下,將剩餘貨物貯存於“部分貨物貨棧”。
4.自由貿易區
斯里蘭卡目前共建有卡圖納亞克、比亞加馬和科加拉3個自由貿易區,由投資局(Board of Investment,簡稱BOI)負責管理以上3個自由貿易區。
具備以下3個條件的企業可以入區:
(1)企業的所有設備均由外國進口,流動資金亦需由外國匯入。
(2)最初投入的資金不得少於25萬美元。
(3)至少90%以上的產品供出口。
資料參考來源:外貿協會